前些日子把房間概略的打掃一番。

將約莫一年多前,初回花蓮時堆放一箱一櫃的雜物及書籍,狠下心來,丟掉為數眾多的筆,泰半是累積多年的斷水筆,過去將它們一一留下來,甚至還寄存在從台北回花蓮的包裹中,它們伴隨著我各時期的居所,默默地彼此等待著,心想,有一天會用上吧!或是可能某天奇蹟式地不再斷水。

等了那麼多年,直至前幾天才下定決心把它們一一挑選出來,仍不死心的拿出一張廢紙反反覆覆的畫出一個又一個的圓圈,突然想起國一時和同學玩筆仙的回憶,曾有個同學將斷水筆玩著玩著就不斷水了,於是我又多畫了好幾圈,看著紙面上斷斷續續的線段,或是只有將紙張畫成一道又一道的凹陷痕跡。罷了,就丟了吧!

看著垃圾筒的殘筆,大概有近三十隻各種顏色、性質、特色的筆,一一被決意丟棄,不禁回想,當初是用什麼心情留下它們?到底為了什麼執意不丟?在不捨什麼?

「曾經擁有」的回憶,是啊!是那份回憶,或感慨它們本來被製造出來的應有價值與功能,如果輕易就丟掉,是否太輕描淡寫、輕率衝動。或許有人看到此,心中不免有個os:「天啊!那只不過是一隻筆耶!又不是什麼重要的東西,再買就有了啊!何必還得寫一篇落落長的文章,以茲紀念啊,也太做作了吧!」呵~或許吧!

我的優柔寡斷、婦人之仁總是用在很小的地方,小鼻子小眼睛的胸無大志。

那些曾經相伴的回憶總讓我珍視不已,哪怕是一隻已開口笑的鞋、一隻表面已刮花幾近不堪使用的手機、一只皮開肉綻的破背包……都得花一些時間───放下。學會放下原有的使用習慣,說服自己面對新物的適應磨合期。

老媽多次看不慣我的舊物癖,國小時,用了六年的書包,是國小入學前,爺爺帶著我去東弘書局買下的,一用就用了六年,轉眼要換成國中制式的綠色書包,即便內部的硬殼已破裂,甚至到後期,還多次割傷我年幼時的背。但,怎麼樣就是無法割捨下它,即使它曾讓古媽多次搶去丟掉,我仍氣得眼紅婆娑把它再撿回來用,最後,氣到古媽也不想再插手此事兒。

放不下什麼?大概是怕若買了新的書包,舊書包肯定被丟到當天傍晚的垃圾車裡,而後呢?棄置於不知名的垃圾場,或是被焚燒成一堆灰燼,就再也沒有人會再看它一眼了,想到我很怕,所以捨不得也放不下。

那時數位科技不夠發達,恐怕也借不到家中唯一一台傻瓜相機,好好為它拍個最後的終結紀錄,為咱倆的相處做一見證。就算有機會拍成,大概也會被大人說浪費底片和沖洗費吧!呵~

而今,雖說還沒能買成數位相機,但手機的相機功能我可是著實利用,把許多覺得要留下紀錄的回憶,一個個拍個過癮、拍得爽快、拍得很自在。而我也長大了,有更多的決定權及能力,去保留我所依戀的、懷念的一切,珍愛那些細節點滴。



照片取自:http://www.j2.idv.tw/gallery/aichin_more/P108064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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