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前陣子借了書給一個辦公室的大姊,同樣都在慈濟上課,她沒買書,近來是期末報告關鍵時刻,話不多說,發揮助人精神、同學愛,兼上人開釋之大愛原則,借。

今天下樓匆匆要趕去家訪,看到阿美大姐拿著一個閃亮亮的東西,在一樓櫃檯閒聊,她一看到我,眼神間充滿了得意,我十分不解"得意之情"因何而來?

眼神往阿美姊的右手飄去,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,把一個閃亮亮的物體嘟到我眼前的,是一本疑似我的課本,定睛一看,原來剛剛看到不明物體,原來是.......一本包了嶄新書套的我的課本。

書套耶~我的書櫃裡,沒有這個玩意的存在,我還以為那是國小學生的專利,民國81年小學畢業後,我就再也沒有迷戀書套帶給我實際或心理上任何的作用,一心想著,等會回來再拆了。

我向大姊說明我趕著家訪,不方便帶出門,麻煩她先將課本放在給3樓的架上,等會兒我會自行取走,於是我以旋風之姿,酸~

頂著烈陽,完成家訪的我,回到中心,在給三樓的架上,只看到:空無一物。

回到自己的坐位,果然看到閃亮課本安然躺在我桌上,但,我看到有龐然大字出現在一個原本應該空白的地方,課本的側面,居然用很粗的麥克筆,寫出很像低年級生寫出的筆順,而那無法視而不見的大字,是我的大名。

馬的,我氣瘋了。

認識我的人都知道,我對書本乾淨度有很高的要求,連畫線都不願用紅筆,只用鉛筆,要寫重點也會逼自己書寫工整,真的要抄寫很多字,甚至會另用活頁紙來謄寫,內頁要求如此,封面外觀怎麼可能會放肆或胡搞呢?

借別人的東西,不是要盡可能的維持原貌,然後還人,怎麼能大刀闊斧地把借物做任何改變呢?

我借別人的東西都很戒慎恐懼,連一點折痕都不敢留下,哪裡還會雞婆地為別人畫重點,甚至是寫上大名?

翻開所謂的書套,卻是,塑膠袋+膠帶黏製而成,啊~

膠帶用得長短不一,有些沒黏工整,一整個劣質。

氣得想拆掉,卻發現膠帶具有連拆都不能拆的強韌,硬拆只會自毀書皮,啊~要我怎麼辦??!!~啊~~~~

未來想轉手,會有誰想要?

等我出名嗎?

馬的....馬的....馬的.....(抓頭髮吼叫~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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