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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近的新聞,多起夫妻、父子,甚至全家一同燒炭自殺的事件。看到最後一度懷疑,是否新聞媒體有種潛移默化的暗示作用,無意間給與一些邊緣家庭一而再、再而三的加強,如果真的走不下去,那就去死吧!「燒炭」成了一種自殺的「流行指標」,在家裡燒、去汽車旅館、自小客車等,只要能「密閉」,幾乎就能「達成目標」。

我們還年輕,沒有房貸、車貸(黑人有!所以有心事要找大家用力分享唷!^^),也沒有好似金錢投注無底洞的孩子要栽培、養育,一人飽全家飽,好手好腳兼大學學歷護身,其實只要肯做,大多數的人該是不難找到工作糊口的。

所以我以前一直不能理解,何謂「絕路」?因為俗話總說:「天無絕人之路」不是嗎?那為何那麼多人選擇自我了斷生命,甚至是連子女、另一半的命都一同奉上?每次逛便利商店時,總不難看到店門口張貼著徵人啟示,雖說薪水沒有高得誘人,但聊勝於無,對家計仍是一補貼啊?為何會說失業已長達多久,是故選擇輕生。

就算被各家老闆多次拒絕,那.....總是還有勞委會等相關單位可以幫忙,或是去社會局去申請急難救助之類的啊?!是否努力過了呢?還是自尊重於生命?堅持士可殺不可辱的精神,狠下心來提早歸西。

以上可知,咕咕本身對自殺的人,有很大的疑惑及無法完全同理其無可奈何的生命悲歌,簡言之,不贊同。甚至還聽過,自殺是逃避責任,懦弱的表現,活下去才能看見希望,活下去才能改變命運,活下去才能實現曾有過的夢想。但,每個人有自己的生命歷程與背景條件,我知道那是他的選擇,而我終究在那些新聞事件的意義是--局外人。


今晚古爸卻給了我一個新的解釋,他覺得那些自殺的人很有勇氣,我才呼一口氣想要反駁時,古爸說:「他們至少比那些不顧他人身家安危的小偷、強盜來得有種。」了結自己的生命,在起歪念、涉歹路前,就及時的將清清白白的自己送上黃泉路。

是啊!過去我執著的是:「怎麼會有絕路呢?這個那個這些那些都試過了嗎?」、「唯傾盡全力,始放棄,則無悔也。」、「遇到爭執時不有句話:『退一步海闊天空。』那和生命相比,有何比活下去更有價值?在想不開時,退一步吧!盡可能的遠離自己隔出的胡同、畫出來的牛角尖,很難,但還是要做為任何愛著你的人,努力。」

但我沒想過的是,有許多人性格裡的冒險精神及食髓知味的美妙誘惑,挺而走險雖是歹路,但卻是一條比按步就班工作,揮汗如雨領死薪水的方式相比,更是低成本高報酬。快速的將他人財物轉手,這般的不勞而獲,若又沒有遇到更高等的律法加以制裁,那麼何者願平心靜氣地甘於當一個守法的生產者?搶銀行、打家劫舍不快乎?

二相其害取其輕,如果以大環境的社會安全為考量,一個生活實在過不去的人,我想我寧可他們選擇自殺,當然是要盡一切能努力的社會資援下,才做的選擇。而不要讓那些好逸惡勞的取巧者,破壞了我們的人身安全、未來的期待與國家的形象。

我太自私了嗎?

人不為己天殊地滅」這句用此真貼切。



照片取自:http://blue1984.hp.infoseek.co.jp/okura/pages/judas.html ユダの自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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